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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诗铸魂扬正气——区法院创建“重庆市诗词教育示范机关”纪实

江津日报 重庆江津法院 2021-04-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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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文化人,以诗育心;诗以言志,歌以咏怀。作为“全国文明单位”“全国优秀法院”,地处“重庆诗城”的区法院历来重视文化建设。法院大厅中《江津法院赋》蕴含法院历史积淀与砥砺征程,诗书画兴趣小组活动室展示的作品精彩纷呈,电梯外电视播放着《中华诗词大赛》,电梯内悬挂着聂荣臻元帅诗歌作品……区法院中诗词元素随处可见。


去年以来,借助我区创建“中华诗词城市”的契机,区法院着力打造诗文化、法文化、竹文化相结合、具有江津地域特色与法院鲜明特点的“江津法院诗词文化”,以诗词为媒,滋养“法律人”浩然正气。如今在这里,一股“人人重视诗词教育,人人参与诗词教育”的良好风尚已蔚然成风。



“诗竹园”彰显诗风雅韵


7月15日,记者走进区法院,只见坐落于新审判大楼北面的诗竹园中,翠竹掩映下,历代诗词大家、当代诗作名家的以竹为题的诗词随处可见;七贤台前,法院诗词爱好者围坐其间,学习先贤诗词歌赋,探讨诗词创作……一股诗香气扑面而来。


诗词教育工作的推进离不开一个恰如其分的诗词环境打造,优秀诗歌的创作与良好诗词教育氛围密不可分。“既能以诗词的风雅陶冶情操,又能以翠竹的刚直历练品性,是我们建设‘诗竹园’的初衷。”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。


“诗竹园”以竹为基调,种有黄金间碧玉竹、琴丝竹、佛肚竹、紫竹、斑竹等多个竹种,设计布局了竹隐墙、七贤台、咏竹廊、诗竹径、悦竹亭、清心茶座等景观,悬挂了与竹相关的诗词牌匾,既彰显诗风雅韵,同时将赏竹、品诗词和提修养有机融合在一起。


“这里不仅成为炎炎夏日中避暑乘凉的好去处,也让干警在赏竹休憩的同时,接受诗词文化熏陶。”该负责人告诉记者,竹是“四君子”之一,弘扬诗竹文化,寓意法院崇尚“司法为民,公正司法”,引领干警风清气正、担当作为。

“诗与远方”和威严同行


诗词创建,以人为本。


区法院成立了诗书画兴趣小组,并常态化开展活动,目前小组共有成员21名,其中,中华诗词学会会员2名,重庆市诗词学会会员3名。同时,有3名干警加入具有全国辐射影响、包括公检法司等各类法律职业人的“法律人诗社”,2名干警任诗社西南地区负责人。


与此同时,院内设有专门的小组活动室,小组内不时组织开展诗词吟诵、书画鉴赏等活动,同时还邀请江津区诗词学会专家前来授课,对干警特别是诗词兴趣小组成员进行针对性培训、指导,提升诗词鉴赏水平和创作能力。


这些创作中,有《晨望荷塘》:“风动莲梗划清波,蝶舞花蕊点翠荷。”抒发诗人望见美景的愉悦;有《孔雀湖》:“四面山花醉绿荫,一湖碧水恋白云。”记石笋山森林公园;还有《法庭调解》:“柔指轻弹销前怨,笑面桃花醉苍翁。”紧密结合法院本本职工作。在这里,不止头顶的星空与法律的威严,更有诗歌与远方。


据统计,区法院诗书画兴趣小组成员在全国各级刊物、网站发表各类诗作200余首(篇)。


多载体播洒诗词芬芳


在着眼诗词教育软环境及硬件打造同时,区法院还扩展工作载体,全方位播洒诗词芬芳。去年以来,区法院整理、汇总收集一批涉及诗词教育方面材料如文件、图片、视频等软件,以及收集、购买中华诗词有关书籍、杂志、诗报近百册,放置于图书室供全院干警学习、参考。


在平台搭建上,以创建活动为契机,区法院创设、刊印法院诗报《津法诗词》(季刊),为法院诗词爱好者提供了一个集中展示、交流的平台。同时,区法院还充分利用网络平台,借助“法律人诗社”这一平台,与来自全国各地的政法诗友开展在线交流、参与“同题诗”主题创作及线下采风活动并依托“法律人诗社”微信公号定期发布。


值得一提的是,区法院适应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融合发展趋势,在全市法院成立了首家新媒体平台“法庭内外”,并运用新媒体平台传播、展示法院文化建设成果,通过网站、微博、微信等多种方式刊发干警书画、诗词作品,扩大诗词文化传播力、影响力,为诗词文化的广泛传播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平台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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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江津日报

编辑:“法庭内外”新媒体工作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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